承揽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是否需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?

【问题描述】

某施工单位中标一个35KV输电线路迁改施工项目后,计划将工程中劳务作业部分进行分包招标,考虑到项目电压等级较高,为保证施工安全,在设置投标人资格条件时,要求劳务作业企业应具备“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(许可类别及等级:承装、四级及以上)”。招标文件发出后,接到投标人A的异议:“招标文件要求劳务作业企业具备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,涉嫌排斥限制潜在投标人。”

问题引出:承揽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是否需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?

【分析】

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第4条规定“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活动的,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取得许可证。本办法所称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,是指对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”。为进一步明确办法第4条中“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活动”具体范围,国家能源局在2023年4月17日发布的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》进行了详细界定,主要包括:

(1)输电线路(含公用电厂、并网运行的自备电厂等各类电源点送出线路)工程中的组塔(不含土建基础)、架线、相关附件金具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活动;

(2)变电(包括变电站、换流站、升压站等)工程中的一次、二次电气设施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活动;

(3)供电(含配电)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(不含土建基础)、架线、变电设施等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活动;

(4)用户受电工程所涉及的组塔立杆(不含土建基础)、架线、变电设施(用户高压变电所、用户高压配电室、用户低压配电室、用户低压配电盘)等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活动;

(5)前述(1)至(4)范围内的电缆接头、敷设、主要附件设备的安装、维修、试验活动;

(6)其他涉及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、维修和试验活动。

从上述范围中不难看出,“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活动”涉及电力设施的安装施工以及与其有关的维修、试验涉电服务,承揽此类业务的企业需组织专业技术人员、配备各类施工机具、编制施工技术方案等进行完成,并负责施工过程的进度、质量、安全等义务,绝非单纯提供人力资源;而劳务作业企业则不然,其承揽的是电力设施安装或与其有关的维修、试验服务的劳务部分,该部分业务并不在上述“承装、承修、承试电力设施活动”范围内。故而,承揽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并不需要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。

正因如此,《承装(修、试)电力设施许可证问答手册》第三章常见问题第9问:承揽输电、供电、受电电力设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是否需要许可证?国家能源局回答是:劳务作业不需要许可证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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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人:简蚁

2023-07-2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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